內蒙古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檢查焊接原材料出廠質量證明書;檢查焊工上崗證;鋼結構工程加工督促進行必要的焊接工藝試驗;施焊過程中加強巡視檢查,監(jiān)督落實各項技術措施;嚴格進行焊縫質量外觀檢查和焊縫尺寸實測;督促進行無損檢測工作。
內蒙古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 鋼結構構件儲存質量控制要點:1)督促加工方將鋼構件按照構件編號和安裝順序堆放,構件堆放時,應在構件之間加墊木。 2)檢查加工方依據(jù)構件進場計劃單安排運輸,裝車時應綁扎好,以避免構件變形,確保運輸安全而進行控制。 3)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勁性鋼構件制作完成并經自檢合格填寫自檢表和報驗單并報驗后按照鋼結構制作和驗收依據(jù)進行驗收,同時檢查文件是否齊全。 4)對各種鋼構件的進行100.%檢查。 5)所有勁性鋼構件在加工廠的驗收僅為初驗,終驗在吊裝現(xiàn)場進行。
內蒙古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核查工程中使用的鋼材、焊接材料、螺栓、栓釘?shù)炔牧系耐庥^質量及其質量證明材料。督促施工單位對型鋼母材、代表性的焊接試件、螺栓等按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guī)定》鋼結構工程加工和規(guī)范要求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并由試驗單位出具有見證取樣餓合格試驗報告。
內蒙古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涂裝材料:監(jiān)理應要求承包商提供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及檢驗報告。鋼結構防腐涂裝用材料和防火涂料的品種和技術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防火涂料應經過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經當?shù)叵拦芾聿块T確認。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鋼結構工程原材料及成品的控制是工程質量證明的關鍵,也是控制要點之一,所有原材料及成品的品質規(guī)格、性能等應符合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應全數(shù)檢查產品定位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及檢驗報告等為主控項目。
內蒙古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根據(jù)《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01以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5-2001規(guī)定,作為一個分部工程,又下分鋼結構焊接、緊固件連接、鋼零件及鋼部件加工、鋼部件組裝、鋼結構預拼裝。定做鋼結構工程加工鋼結構安裝工程、壓型金屬板、鋼結構涂裝等分項工程、關于鋼結構原材料(包括鋼材、焊材、涂裝材料等),由于其對鋼結構的質量影響很大,在鋼結構規(guī)范里單獨成章。